國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九十八學年度第一會期教學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民國 98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二   19:40
開會地點:學代會辦
召集委員:鄭明哲
  紀錄:黃順明
   出席:鄭明哲 周信佑 黃順明 劉家忻 薛仲翔 吳同恩
    請假:李奇叡
    缺席:林宇倢 程維淵

一、宣佈開會@19:40
二、上次追蹤
    請家忻考完後去共同教育中心詢問「TA制度」及「開放式通識課程」
三、中文後續
    家忻寄信給老師說考完會去訪問老師,時間未定,請家忻約好老師後,
    po版大家有空一起去
四、選課問題
    福利部文章已轉到板上:(1)以熱門程度排流水號 (2)引進志願序
(1):熱門度高者給予較高流水號,使想選的人不敢排多堂衝堂的課(會被擠掉)
   →衝堂課是否合理?
   →如果衝堂分發不合理的話,則是否要讓流水號有意義排序?
     (可以討論從熱門先分發和從冷門先分發的優缺點)

    現行狀況初選可能同一個時段分發到數門課程,但這樣就會排擠到其他人選課的權
益;但站在個人的角度想,我並不是最後同時上兩節課,只是初選的時候分到兩門,最後
我會退掉一門,選一門來上,否則系統也會處理,以流水號較小者為主。所以衝堂分發是
否合理?

    如果衝堂分發合理,選課的資源應該分給每一個人,如果要以現在的流水號去分發,
那會照成你比較喜歡的課流水號較大,較晚分發,導至你在不喜歡的課程但流水號先分發
的課程中就分到課程,而導致你想要的課無法參與分發。
    以熱門程度去分發(選課人數/人數上限)其實是可行的,而且如果是以當年的選課狀
況去做為根據,這樣就可以降低去年的熱門和今年的熱門不同的問題。但是這樣的方法可
能會照成我的第二志願他可能是最熱門的課程,所以先分發,導致我心目中最想要的課程
無法參與分發,但是我們無法全面顧及每一個人,但這樣的做法似乎是比較適合的。

(2):可以依照自己的心裡排的志願
    這個想法大致上沒什麼問題,但有兩個需要討論之處:
    →系統是否可以負荷?(要問資訊組和設計程式的人才知道,技術層面先不納入考慮)
    →課程總數上限
    目前的選課上限是20門,如果是所有的課都統一排志願序的話,那對必修很多或課很
多的人是否公平?另外某些科系一門課可能3、4學分,但有些科系每門課都是2學分,那
對後者統一的選課上限是否公平?
    另外,同一門課(如同樣是總體經濟學)不同的老師用同樣的流水號,不同的班號去處
理,也可以減緩選課上限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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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方針:和福利部共同去拜訪註冊組,並真對下列問題交換意見
  (一)國文英文的分發方式
  (二)隨機亂數的大小
  (三)註冊組對衝堂課的看法
  (四)對流水號排序的看法
→我們先與註冊組交換意見,再收集學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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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TA評鑑問卷檢視會議
   決議由家忻於下周一參與此會議。

六、臨時動議
   無
20:50宣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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